一、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切实做好应用经济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本所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成立了所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所领导任组长并具体负责,由学科点负责人、资深研究生导师为主要成员,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加强对面试专家队伍的建设。由所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复试小组成员选聘标准,复试命题标准、制定本所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明确复试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本所将成立一个或多个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以上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品行端正的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实施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单独进行。
三、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拟定我所考生的复试资格基本要求。我所一志愿考生复试使用A类考生分数线。凡是合格生源(符合教育部最低复试分数线)充足的专业,需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一般不低于 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专业,可按照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在一志愿专业合格生源不足情况下,符合本所调剂标准等条件要求的考生择优进入调剂复试名单。考虑到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同时填报并接受其他高校的复试,调剂复试比例根据各专业需求可以适当扩大。
四、复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
(一)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考核: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全面素质(专业科研能力、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等)。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本项工作由本所和研究生院联合考核,分复试中和复试后两个阶段。其中复试中阶段由本所重点考核,复试后阶段由研究生院统一征求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意见。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成绩×0.7+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成绩×0.3(即复试满分为70+30=100)。复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复试及格,达到复试及格线的考生参加录取排名,未达到复试及格线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录取排名。
五、调剂复试
调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途径。我所部分专业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调剂复试,具体调剂信息与流程请见我院调剂办法。
我所接收调剂复试的一般条件为:我所调入专业合格生源不足;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调剂复试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完成调剂录取工作。
六、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在复试前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到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七、录取
复试成绩达到及格线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按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的总成绩进行排序,一志愿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生在一志愿考生录取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分数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招办审核。全院复试结束后,经过院招委会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八、复试日期
我所一志愿复试拟定时间为3月31日下午14:00,地点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分部(徐汇区柳州路991号);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定,复试日期将在复试通知中告知。
九、招生体检
今年我院招生体检统一于入学后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录取前须做健康承诺,如发现期间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将取消学籍;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学籍。
十、其他问题
1.加试。同等学力等其他类型考生在复试时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由各所自行制定。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加试科目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由各研究所自行组织进行。
2.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或研究所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复试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十一、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本所按规定对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咨询、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4871225(招生办)
021-33165213(应用所)
监督电话: yyjj@sass.org.cn(应用所)
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
2026年3月19日

